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并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诉讼程序。这种诉讼是在同一个审判程序中进行的,通常由同一法官审理并作出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在侵犯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中,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2)在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案件中,如盗窃罪、抢劫罪等;
(3)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中,如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
(4)其他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
被害人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因犯罪行为所导致的下列损失:
(1)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
(2)误工减少的收入;
(3)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
(4)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5)因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6)以及其他物质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赔偿请求都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例如,如果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是由于其自身过错或者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能就不适用了。此外,对于犯罪行为本身没有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比如间接经济损失或纯粹的精神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能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赔偿:即赔偿责任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2)适当补偿:考虑到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法院可能会酌情决定赔偿数额,以达到适当的补偿目的;
(3)有限赔偿:对于那些非直接由犯罪行为引起的损失,如间接经济损失,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内。
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与治疗有关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确定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根据往返医院就诊的实际交通费用票据计算,但应合理考虑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营养期,并按当地市场价格计算营养费的费用。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张某因为与他人发生口角而动手打伤对方,被公安机关逮捕后,检察院对其提起了故意伤害罪的公诉。同时,被打者李某也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共计人民币2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他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对李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的同时,还判令他赔偿李某的全部经济损失。
王某多次入室行窃,后被警方抓获。除了面临刑事指控外,他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民事索赔。其中一位受害者王先生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被盗物品的价值、修缮门窗的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精神痛苦。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王某的盗窃行为给王先生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但由于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所以法院只支持了对被盗物品价值和修缮门窗费用的要求,而对精神痛苦的索赔则未予支持。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处理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一种有效途径。然而,它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赔偿标准,并非所有类型的损失都能得到赔偿。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准备证据和诉求,以便在法庭上获得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