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的规定,个人或者单位实施集资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集资诈骗罪的刑罚包括:
“e租宝”是钰诚集团下属的网络平台,打着“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2015年12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罪名被查封。截至案发,“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人。
在该案中,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通过制造虚假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业务,虚构项目标的,采用借新还旧、即设圈套诈骗集资款等方式,共非法集资500余亿元人民币。法院最终判决钰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丁宁等人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巨额资金,并将大量资金投入其自营业务,导致无法兑付投资者本金及利息。截至案发时,共有22万余名群众被骗,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在该案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云南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单九良等多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等,并根据各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市场环境,社会公众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陷入集资诈骗陷阱。以下是一些防范集资诈骗的风险提示:
总之,通过加强对集资诈骗罪的了解和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也能为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