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面部特征、身体形象所享有的支配和利益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在商业活动中,未经授权的肖像使用可能会侵犯个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因此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在我国,肖像权的相关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和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对肖像权进行了详细解释。
当个人发现自己的肖像被非法使用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救济: 1. 协商和解:首先可以与侵权方进行沟通,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 诉讼维权: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判决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知名演员葛优因其在电视剧中的经典躺姿表情包被广泛流传,其中部分图片被艺龙网用作酒店预订业务的营销内容。葛优认为这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犯,遂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万元。最终,法院认定艺龙网的上述行为确实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判令艺龙网立即删除涉案微博,并在微博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七十二小时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同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5万元。
著名艺人林志颖在其微博上发布了一组赛车照,这些照片实际上是由摄影师冉冉拍摄的作品。冉冉随后发表声明称未授权给任何人使用其作品,且林志颖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林志颖删除了侵权微博并向冉冉公开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林志颖赔偿冉冉相应经济损失并支付其律师费。
肖像权侵权的赔偿标准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故意侵权比过失侵权更容易导致高额赔偿。 2. 肖像权使用的情节轻重:如是否用于营利目的、使用的范围广度、持续时间的长短等。 3. 受害者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知名度:若受害者为名人或有较高社会影响力,可能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 4. 损害结果的大小:即侵权行为给受害人带来的实际损失,如精神损害赔偿和经济上的直接损失。
具体到每个案件,法院会综合以上因素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实践中,常见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 经济损失:由于侵权行为导致的收入减少或其他可量化的经济损失。 -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情绪困扰。 - 合理的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
商业利用肖像权必须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尊重个人的肖像权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企业在进行品牌宣传或市场营销活动时,应当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书面同意,避免未经授权就使用他人的肖像。同时,作为肖像权人,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制止和打击侵权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和谐健康的商业环境和社会秩序。